莲湖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积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按规定公开我局相关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部门职能和领导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公布办事指南,并链接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入口,接受群众信访投诉。及时发布《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莲湖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莲湖区信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信息,未发生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等情况。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更新。

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维护工作。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后上传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有差距;二是信访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切实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及时回复群众反馈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