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 | 西安京粹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 24 号虹桥雅轩 1 幢 A 座 00106 室二层商铺 | 西安京粹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扩建,租用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 24 号虹桥雅轩 1 幢 A 座 00106 室二层商铺,建筑面积为 350m2。本次扩建无新建科室,主要在已建成的手术室里增加开展猫、犬类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设备,增加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均依托已建成的废水缓释消毒器和医废暂存间进行处理。诊室、美容区、洗浴区、化验及 B 超室、处置区、DR 室、药房、手术室、住院留观室、库房、猫寄养区、培训室、前台接待及宠物用品展示售卖区均依托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防治、诊疗、治疗和手术,以及少量宠物用品、饲料零售等,主要检测项目包括:血常规、生化、皮肤化验、粪便寄生虫检查、DR 影像检查。项目病毒检测均采用试纸检测,血样制成试剂片,由仪器进行检测。项目无宠物寄养,无员工宿舍,无厨房。项目总投资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5.36%。此次环评不包含辐射内容,辐射部分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一)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医疗废水经消毒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对宠物叫声进行有效管理,不寄养动物,不留宿动物过夜;对空调机组做好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的落实,防止噪音扰民。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检验室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应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及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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