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关于龙首领域项目规划现状的公示

龙首领域项目位于莲湖区枣园南岭18号,由西安起重工具厂建设。依据西安市莲湖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龙首领域项目处遗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开展规划现状核实,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经实地调查,该项目现状建筑共有2栋,总建筑面积42895.0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119.4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75.6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42895.0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119.40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7250.093平方米,商业面积1851.33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17.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75.64平方米(地下停车配套面积2096.27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288.698平方米,地下人防设施面积1390.671平方米);容积率为8.722,建筑密度为40.25%。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

1.1#商住楼,地上28层,地下1层,其中1-3层为商业裙房,4-28层为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0063.807平方米。

2.2#住宅楼,地上28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9055.596平方米。

3.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775.64平方米。

(三)该项目应配套公建面积具体如下:社区活动及办公用房300平方米,便民店50平方米,综合商业20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

其中需补建的公建配套设施如下:社区活动及办公用房30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公建配套设施如下:社区活动及办公用房30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由区政府根据处置方案妥善处理。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规划机动车车位数401个,现状机动车车位数59个。

(五)人防信息

该项目实际配建人防1390.671平方米,位于1#、2#楼地下一层。

(六)其他情况

1、该项目未批先建,面积42895.043平方米。

2、存在改变土地性质行为。土地证性质为工业用地,现状为住宅。

3、车位缺建342个。

4、退用地界线:住宅北退8.46米,东退10.4米,南退11.18米,不满足最小距离12米要求。

退道路红线:住宅西退8.7米,不满足退15米要求。

地下建筑物退界:南退0米,东退2.65米,西退0.2米,不满足退3米要求;

与四邻之间:住宅(高层)与非住宅(多层)平行间距10.32米(与北侧现状),不满足13米要求;垂直间距7.24米,不满足13米要求。住宅(高层)与住宅(多层)垂直间距7.45米(与东侧现状),不满足17.5米要求。

5、1号楼超高2.2米,2号楼超高2.2米。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29-8458208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

邮编:710082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龙首领域项目现状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