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24年,我机关对西安市莲湖区第三学校、莲湖区西安庆安电气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原延光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以上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符合要求,我局作出了准予许可决定。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对许可决定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者来访等形式向本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受理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3楼
联系电话:029-88624845
西安市莲湖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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