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1

段鹏飞

未按照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

〔2023〕5号

2023.2.9

警告

2

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大兴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使用助理执业医师单独执业案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

〔2023〕3号

2023.2.13

1.警告

2.罚款10000元

3

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莲湖爱德口腔门诊部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案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莲卫传罚〔2023〕3号

2023.2.13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4

西安市莲湖区健齿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莲湖大庆路口腔诊所)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案

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莲卫放罚

〔2023〕1号

2023.2.13

1.警告;

2.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