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 决定书 | 处罚 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 | 9161010466316687XW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 西医保莲湖罚处字〔2025〕第2220250001号 | 2025.1.24 | 1.约谈机构负责人;2.责令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立即改正;3.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4.对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处以1倍罚款71024.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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