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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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生殖医院有限公司

未执行国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案

违反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九)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4〕34号

2024.10.11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