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第一季度典型案例和投诉情况的通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莲湖区卫健系统第一季度典型案例和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西安市莲湖区顺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沣惠北路诊所

2023年12月15日,西安市莲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对西安市莲湖区顺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沣惠北路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1.现场有多名儿童正在接受输液治疗,查看处方发现该诊所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为张航龙、闵彬倬等患者开具的21张处方(均为14岁以下患儿)医师签名栏分别为“田”和“耿”,审核调配和核对发药栏均空白,1张为8岁患儿出具的诊断证明医师签字为耿振杰。2.耿振杰现场指认正在输液的部分患者为他为患者开展的诊疗活动,处方医师签名处为“耿”的处方是其为患者书写开具的处方。3.田海娜自述处方医师签名处为“田”的患者处方为其书写开具。4.该诊所持有《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为内科/医学检验科。卫生监督员制作《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经调查:

1.该诊所超出核准诊疗科目为患儿开展诊疗活动收取费用3500元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序号:106,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给予(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该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田海娜开具处方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序号:146,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根据《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12号)》的规定,该诊所使用乡村医师耿振杰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序号:107,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4.耿振杰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于2023年12月开始在西安市莲湖区顺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沣惠北路诊所从事疾病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综上,对于西安市莲湖区顺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沣惠北路诊所合并处以:(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于耿振杰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西安莲湖大秦西部医院

2023年12月14日,西安市莲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对西安莲湖大秦西部医院现场检查时发现:1.该院二楼中医科4诊室李树平正在坐诊,医助和医师李树平在场,现场无患者。现场医师李树平正在使用手机视频远程问诊患者,并观察患者舌苔,发现卫生监督员进入诊室后,李树平迅速关闭手机视频。对其使用的手机进行查看,发现手机微信中添加大量外地患者,聊天记录均为视频通话记录以及对患者病情的答疑解惑等。2.李树平的电脑中发现电子门诊日志“中医门诊新日志”,并在一楼药房核查李树平开具的9张处方。卫生监督员现场拍照,制作《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经调查:西安莲湖大秦西部医院未经互联网诊疗准入许可擅自使用中医医师李树平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2月14日在该院通过微信语音、视频通话方式为外地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共计收费8551元。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投诉处理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来电、来访等投诉反映问题501件,投诉量排名前10的医疗机构及其主要问题是:

1.西安莲湖生殖医院40件,主要投诉事项:过度治疗、诱导消费、夸大病情、乱收费、私设科室等问题。

2.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35件,主要投诉事项:伪造病历、整形手术效果差、人员资质态度等问题。

3.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24件,主要投诉事项:人员资质、整形手术效果差等问题。

4.西安亚太医疗美容医院19件,主要投诉事项:整形手术效果差、诱导消费等问题。

5.西安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18件,主要投诉事项:整形手术效果差、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欺骗消费等问题。

6.西安冶金医院12件,主要投诉事项:人员资质、人员态度、病历资料、乱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

7.西安市莲湖区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件,主要投诉事项:医疗纠纷、疫苗接种、人员态度等问题。

8.西安莲湖北大医院10件,主要投诉事项:治疗无效果、过度治疗、乱收费、人员态度差等问题。

9.西安市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件,主要投诉事项:疫苗接种、人员态度、办理健康证等问题。

10.西安莲湖肤康中医医院9件,主要投诉事项:治疗无效果、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并定期在全系统通报。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