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使用未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案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 〔2024〕10号 | 2024.3.12 | 1.警告; 2.罚款20000元整 |
2 | 罗晨 | 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 〔2024〕11号 | 2024.3.12 | 1.警告; 2.罚款10000元整 |
3 | 西安莲湖朱天赐诊所 | 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 〔2024〕14号 | 2024.3.14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380元; 3.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