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1西安悦昕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查验、保管制度案违反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莲卫医罚〔2024〕4号2024.1.251.警告;2.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