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
签发人:刘永峰
莲城管函〔2020〕17号

马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人工智能推动城市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8月28日西安市政府制定了《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城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共享单车,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

一、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治理人行道机动车和共享单车违停行为

(一)人行道机动车违停

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环西街办对大庆路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环西街办执法中队增加日常巡查和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对人行道违停车辆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环西街办在大庆路共查处违停车200余辆,劝离违停车辆80余辆。

(二)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

由区城管局牵头,牵头组织各街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行道共享单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街道执法中队规范日常共享单车停放,并督促单车企业加派运维人员,及时清理人行道堆积的共享单车。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清理规范共享单车5万余辆。

二、不断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环西街办加大对大庆路沿线商户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全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缓堵保畅行动中。

    三、推进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按照我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网格化管理工作,由网格道路责任人宣传城市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商户、群众积极履行城市管理义务,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减少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积极履行“城管+商户”协议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义务,及时劝阻人行道违法停车和共享单车乱停放行为。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