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8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签发人:郭茜
莲教函〔2020〕22号

张家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工作,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工作,意在长文化之根,铸文化之魂,塑文明之形,提升中小学生的文明素质,为我国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工作,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开全开足各类艺术课程。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主导起草并下发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3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18年,按国家和省级部署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配齐音乐、美术等美育课程专职教师;加大美育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达到标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执行并完成国家音乐、美术、艺术课程标准中的中华优秀传统艺术教学内容等相关课程;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开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系列课程;努力开设具有地域艺术特色的地方和校本课程。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市教育局从2016年起,在全市西安市中小学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各学校也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倾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形成了“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如远东二小微光发现世界办学特色、远东一小的悦文化体系。

(二)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活动。各学校形成校长牵头,教导处负责,音体美教师实施的工作架构,根据所处文化环境和艺术资源,针对不同学段,选定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学生欣赏和传承体验地方文化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美育课程资源,让传统文化走进课堂、走进社团,如:青年路小学青蓝课程,把马勺脸谱、挂虎工艺带进课堂。部分学校还聘请非遗继承人为校外辅导员,发挥特长,做到课程育人、全员育人,如远东实验小学特邀莲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意面花”走进校园,开展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艺术活动,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学校积极开发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符合时代特征、校园特色,体现学校特点的美育活动,建立各种专业的艺术体育社团,且每年举办以社团为基础、班级为重点、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各学校以中国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经典诵读、书法名家进校园,格言彰显力量自制书签活动、向阳而生向国旗致敬、安全伴我成长、走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民族历史传统文化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认同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活动。我们将积极与文化旅游部门协调沟通,呼吁文化旅游部门建立文化志愿者团队长效机制,提供基本的工作环境保障,持续推进文化艺术进校园项目,加大文化志愿者团队对相关专业指导、行业支持和服务的力度,争取实现社会美育资源向中小学免费开放和支持艺术家担任兼职教师、高雅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呼吁文化旅游部门开展“学生进剧场、博物馆、美术馆”等活动,倡导中小学生每学年进一次剧场、一次博物馆或美术展览馆,感受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诚请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