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谢骋
莲城管函〔2025〕11号

贺爱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规范停放 共创有序出行环境的问题和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街办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各共享单车企业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整治,共同做好人行道上静态交通秩序治理。

一、全力推进“3511”工作机制。坚持共享单车“3511”治理模式,由三家单车企业分片包抓莲湖辖区,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企业运维人员、保洁员、执法队员、沿街商户、志愿者,对沿街乱停放、堆放的单车进行规范摆放;开展全区单车停放秩序督导检查,督促各街办严格落实我区单车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共享单车公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运,定期组织对各单车企业进行考核,夯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对单车企业整改不到位、不履行包片责任制行为进行约谈和行政处罚,今年已办理处罚案件5件。

二、加大技术研发。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提升技术手段,更新共享单车电子锁,实现车辆精准定位,提高停放管理水平。推广莲湖区共享单车管理小程序的使用,逐步实现单车管理向智能化、科技化迈进。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提高共享单车科技化管理水平。

三、合理设置共享单车禁停区域。我局根据检查通报问题和市民诉求,组织各单车企业进行综合研判,合理设置共享单车禁停区。目前已设置禁停区包括回坊区域、小南门早市、老城根周边、王家巷全段等,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明显改观,近期拟增设民洁路、民新路等禁停区域。

四、加强共享单车骑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共享单车企业开展“志愿者日”“学雷锋日”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逐步提高市民文明骑行停放意识。组织各街道执法中队加大对沿街商户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倡导商户、群众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减少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督促沿街商户或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义务,及时劝阻共享单车乱停放行为。

五、鼓励市民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共享单车骑行APP内线上的监督方式,建立举报机制,让市民能够方便地举报乱停放行为,便于各单车企业能够及时清运处理,并给予提供信息的市民适当的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科学设置共享单车停车点位。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五乱”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我局联合交警、地铁方面针对各地铁站点及出入口进行实地摸排,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优化共享单车停放,合理增设单车停车位,同时对现有停放线框进行修补划线,2025年度计划新增非机动车停放区域70余处,修补划线200余处。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