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签发人:杨建华
莲教函〔2024〕26号

王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莲湖区有效实施青少年近视防控方案的建议》(第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视力健康,通过积极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提升眼健康知识水平,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平稳下降,取得了重要阶段性进展和初步成效。

在全区近视防控工作中细化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办法,带动各学校抓好落实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驱逐近视矫正不良产品和机构,保障师生家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近视防控宣讲团作用,分众化、精细化宣讲,传播好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用眼护眼意识和能力。

后期,我局将切实凝聚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的力量和智慧,抓住学校这个近视防控“主阵地”,持续防控。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