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2021年二季度“双随机”工作

2021年二季度,我分局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细则〉》(市环发〔2015〕134号)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继续对辖区企业开展检查。

按照省厅的有关培训要求,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对辖区内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再次核对录入,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对监管人员及抽查对象按照比例进行了再次确认,确保抽查比例符合要求,抽取过程公正公开。抽查污染源和监管人员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对辖区11家企业(医院)开展检查,并联合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按照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在6月30日前提前完成全年双随机检查任务。截至6月30日,分局在“双随机”检查中,共对11家企业(医院)(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西安印钞有限公司、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儿童医院、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进行检查。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印钞有限公司、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均安装有污染防治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台账记录齐全,危废暂存场所标识规范,转运联单齐全完整;2家污水处理厂(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邓家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正常传输,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污染源单位3家(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每日进行余氯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规范,各类警示标识符合要求,转运合同转运联单齐全。

二季度分局根据2021年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专项行动。1、联合莲湖区商务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共8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石油分公司枣园西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自强西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环城北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石油分公司西快速干道南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石油分公司西快速干道北加油站、西安西深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大庆路加油站、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西安环城北路西段便利加油站、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西安桃园北路东加油站)2、联合莲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消耗臭氧物质企业的监督检查共2家(西安秦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企业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现场勘查相关标识,手续,处理设施并现场制作执法笔录,联合执法单位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全年检查任务,并及时在系统上审核通过。

分局将对“一单两库”进行再次完善,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按时开展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为辖区环境质量改善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