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辖区内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企业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挤塑机25台,停产5台。
检查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烘箱12台,停产2台;上胶机8台,停产4台;釜罐12台,停产4台。检查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喷雾造类塔5台,停产1台;烧成工序实行错峰生产。检查陕西延长石油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减排措施,喷涂生产线停产,厂区道路湿法保洁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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