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残特奥会”最后一天,为确保辖区内工业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残特奥会莲湖区环境质量保障重点管控措施》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出动12人次,对辖区内涉气、水、固体废物、辐射源、移动污染源等工业企业管控情况进行检查。
一、大气污染源检查情况
检查辖区内2家企业。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庆安电气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好管控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二、辐射源检查情况
检查庆安集团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齐全,场所警示标识规范,各项辐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移动污染源检查情况
对莲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及焦化厂职工住宅楼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现场2台机械已完成申报喷码工作,且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国标 36886-2018 III类排放限值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废旧机油随意倾倒的监管主体责任。
联合交警莲湖大队在北二环西段辅路开展日常路抽检工作。现场检查40辆,发现2辆超标车辆,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继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全力抓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为秋冬季做好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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