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2024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推动主要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莲生态专班发〔2024〕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重点攻坚上实现新突破。牵头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八个新突破”实施方案、抓落实方案和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期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在第一季度全市倒数第一的不利情况下,实现二季度全市第一、三季度全市第二的大逆转。

(二)大力推进减排降碳。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对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确定的3家市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定期调度,2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三是大力推进减排降碳。确定3个VOCS重点减排项目,预计年度减排量164.8吨。

(三)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坚决扛起大气污染治理主责主业。细化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年度方案,发挥专家团队作用,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推进全区空气质量改善。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升级,1家企业已升B级,1家企业升A级正在推进中;完成6家企业门禁系统联网使用;完成51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率106%;淘汰国一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42台,完成率101%。三是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36,在关中地区63区县排名第57,同比下降9.82%。两项市考指标:优良天数225天(年度任务228天);PM2.5浓度46微克每立方米(年度任务47微克每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9天。

(四)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联合市、区相关单位对31号排口溢流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制定治理措施,推动截流截污,彻底消除污水直排隐患。二是紧盯重点河湖水质管控。细化水生态保护目标,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护城河(莲湖段)、皂河(雁秋门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三是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多频次覆盖工业企业、医疗卫生、检验检测机构等排水监管,保障水环境安全稳定。四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全年共查看水体86个,通过核查材料、现场巡河、检测水质等方式,经确认我区无黑臭水体。

(五)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源头准入。以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台账,持续做好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巩固土壤环境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对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后期效果评估中确认扩大范围内存在土壤污染情况后,制定风险管控方案,设置警示标识牌,组织巡查,夯实企业修复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无废理念”宣传,打造“无废校园”和“无废小区”,创建各类“无废细胞”13个。四是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着力推动餐饮摊群点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源头减量工作成效明显。五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将辖区302家产废单位纳入系统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开展审核转运,实现全程监管。

(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一是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采取业务培训、实战比武等方式,倒逼执法人员不断学习提升,在全市比武竞赛中荣获集体综合二等奖;参加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阅见花开,丝路共读”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二是全力处理信访投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11351件,完成率100%。三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1人次,检查企业968家次,对28起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收缴罚款64.25万元。四是严密组织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操作性,提升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五是大力开展企业监督帮扶。坚持送法入企,引导企业依法排污,对全年省、市督导帮扶反馈的27家次问题进行核查整改。

(七)稳定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成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两大类9人91项次考核,6项能力验证考核均为“满意”;派员积极参加省、市环境监测大比武和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环境例行监测。出具水质监测数据报表46份,降尘监测数据报表22份,完成一季度功能区噪声24小时监测。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开展25次噪声投诉、3次水质投诉和1次黑臭水体执法监测,对13家涉水和3家涉气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对22家自行监测企业和5家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要求,全年按期办理项目环评13件。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和“企业接待日”活动,巩固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成果,不断提升辖区企业、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

(九)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重点监管工业企业40余家次、医疗机构和汽修企业180余家次。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管,组织辐射应急演练,对辖区相关企业开展92家次辐射安全大排查,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严密开展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2016年以来,我区共经历两轮5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督察反馈的162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并销号。二是扎实推动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按时报送调阅资料共8批次,累计20项内容67份文件。对交办的36件信访问题逐件明确责任、现场核查、完成办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现场督导检查整改进展情况。三是派员参加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工作,均受到通报表扬。

(十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以“六进”活动为抓手,立足实际开展宣传活动,突出“地球一小时”“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大纪念日。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在大唐西市广场成功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示范活动。发表60余篇相关报道,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勠力同心、砥砺前行,不断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莲湖。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微克必抠、每天必争,不断巩固和扩大战果;加强辖区2个考核断面水体监管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抓好水质达标工作;围绕土地供应,确保“一住两公”用地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三)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聚焦信访投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送法入企,引导企业依法排污、精准治污,加强企业监管帮扶;落实环境监测,及时问诊把脉,大力提高污染防治的时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不断加强生态安全保障。

(四)大力做好生态环境宣传。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倡导公众践行“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和热情,努力营造“美丽莲湖、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