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拟对西安康护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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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西安康护医院建设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北巷7号西安康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北巷7号。该商业楼共七层,为独栋楼体,不与其他建筑相接触。总占地面积约2491.8m2,总建筑面积约657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病房、诊室、办公室、护士站等。项目设置床位200张,开设康复理疗科、全科诊室、检验科等医技科室。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门诊量约为100人次/日。医院7楼设有员工食堂,食堂面积120m2,设置2个灶头。项目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供暖。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6.6%。(一)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污水处理站室内设置且定期投加除臭剂,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的NH3、H2S排放速率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要求。
(二)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并与本项目生活污水一同排入自建化粪池处理后,与检验科废水、医疗废水共同排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A/O工艺+加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要求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达标后,废水由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须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项目在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给水泵房水泵运行噪声、空调外机噪声、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地下室隔声、建筑墙体屏蔽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及北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厂界南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食堂废油脂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食堂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石灰石消毒后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西安康护医院建设项目审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