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2022年6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项目 | 西安市莲湖区梨园路36号13幢10202室 | 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梨园路36号13幢10202室。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78m2。项目主要从事犬、猫宠物的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治疗服务),少量宠物用品和宠物处方粮零售等,无动物寄养。项目无员工宿舍,无厨房。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此次环评不包含辐射内容,辐射部分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项目新增污水年排放量约为267.09吨/年。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 (一)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医疗废水经消毒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宠物洗浴废水统一排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对宠物叫声进行有效管理,不寄养动物,不留宿动物过夜;对空调机组做好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的落实,防止噪音扰民。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检验室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应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及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2022.6.8-6.14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项目拟审批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