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拟对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2022年6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项目西安市莲湖区梨园路36号13幢10202室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梨园路36号13幢10202室。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78m2。项目主要从事犬、猫宠物的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治疗服务),少量宠物用品和宠物处方粮零售等,无动物寄养。项目无员工宿舍,无厨房。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此次环评不包含辐射内容,辐射部分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项目新增污水年排放量约为267.09吨/年。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一)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医疗废水经消毒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宠物洗浴废水统一排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对宠物叫声进行有效管理,不寄养动物,不留宿动物过夜;对空调机组做好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的落实,防止噪音扰民。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检验室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应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及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2022.6.8-6.14西安一诺安宠宠物医院项目拟审批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