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 | 西安和和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御笔华庭分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29号御笔华庭3号楼1层10115号 | 西安和和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御笔华庭分公司 | 西安普态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29号御笔华庭3号楼1层10115号。项目属新建,建筑面积为140.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诊室、化验区、药房、处置区、DR室、美容区、洗浴区、休息区、手术室、住院留观室、前台接待候诊区及商品售卖区等。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手术(含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宠物美容洗浴,以及少量宠物用品和饲料零售等,主要检测项目包括:血常规、生化、皮肤化验、粪便寄生虫检查、DR影像检查。项目病毒检测均采用试纸检测,血样制成试剂片,由仪器进行检测。项目无宠物寄养,无员工宿舍,无厨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此次环评不包含辐射内容,辐射部分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一)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医疗废水经消毒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对宠物叫声进行有效管理,不寄养动物,不留宿动物过夜;对空调机组做好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的落实,防止噪音扰民。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检验室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应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及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西安和和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御笔华庭分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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