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 | 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心花园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 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与丰登南路交汇处西侧 | 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绿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与丰登南路交汇处西侧。项目主要建设加油站,本次环评不涉及充电服务。项目设有加油区位于站区中部,建筑面积60m2,设置5.5m高的张拉膜罩棚。棚内设两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个埋地油罐位于罩棚下方。位于站区北侧,1层框架结构。项目站房包含便利店、配电间、综合办公室,占地面积67.31m2,项目不设洗车房。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2.94%。 | (一)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做到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在卸油、储油、加油等环节必须安装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系统,并预埋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测系统管线。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的标准限值。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油罐、加油岛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应达到防火安全间距的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全(安评)、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职工定期演练,杜绝任何安全、环境事故发生。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分局污染控制科备案。 (四)项目经营、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城管执法局的要求定期清运。 (五)建议对地下油罐安装渗漏监测装置,并对地下油罐区采取内部加层和有关保护措施,加强有关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工作,防止油罐渗漏、油品泄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六)项目必须对产噪设备加装减振及隔声设施,同时加强对出入区域内来往机动车的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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