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对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心花园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心花园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  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与丰登南路交汇处西侧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绿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与丰登南路交汇处西侧。项目主要建设加油站,本次环评不涉及充电服务。项目设有加油区位于站区中部,建筑面积60m2,设置5.5m高的张拉膜罩棚。棚内设两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个埋地油罐位于罩棚下方。位于站区北侧,1层框架结构。项目站房包含便利店、配电间、综合办公室,占地面积67.31m2,项目不设洗车房。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2.94%。(一)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做到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在卸油、储油、加油等环节必须安装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系统,并预埋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测系统管线。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的标准限值。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油罐、加油岛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应达到防火安全间距的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全(安评)、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职工定期演练,杜绝任何安全、环境事故发生。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分局污染控制科备案。
(四)项目经营、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城管执法局的要求定期清运。
(五)建议对地下油罐安装渗漏监测装置,并对地下油罐区采取内部加层和有关保护措施,加强有关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工作,防止油罐渗漏、油品泄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六)项目必须对产噪设备加装减振及隔声设施,同时加强对出入区域内来往机动车的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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