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8640450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邮编:710082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 | 西安军海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 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旭弘同德国际(原名旭景新港)1-4层 | 西安军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陕西陆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军海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的旭弘同德国际(原名旭景新港)1-4层商业用房用于医院建设,本项目占用1-3层。项目建筑面积5558.32平方米,配置相应医疗设备设施,共包括病床80张,设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儿科、病痛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均采用中央空调。 | (一)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中药煎煮废气、生活垃圾恶臭及柴油发电机运行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负一层独立污水设备间内,须加盖板密闭,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致楼顶排放,中药煎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致楼顶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中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点须采用加盖垃圾箱并及时清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柴油发电机发电运行时间较少,对大气污染较小。 项目废气须做到达标排放,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二)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进入项目污水站(二级生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须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处设备噪声、空调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设置独立污水处理间进行隔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四)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进入储泥池,采用生石灰消毒后暂存于储泥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掏;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须对固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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