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9#试品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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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9#试品室建设项目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青麦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9#试品室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组成与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9#试品室建设面积约506.09m2,作为高电压大电流试验室。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506.09m2,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平面尺寸22.9m×22.1m,建筑高度28.65m。试品室内设置15kV和145kV试品工位,初步规划15kV工位4个、145kV工位3个,布置于试品室内东侧、南侧和西侧墙体。在试品室地面中间位置设置8.8m×7.8m×1.6m的变压器基础及储油池,主要进行变压器、互感器等油类产品的试验,储油池用于收集被试变压器、互感器等油类产品外壳撕裂后产生的废油及灭火后产生的消防废水。项目总投资2286.47万,其中环保投资10万,占总投资的0.44%。
1、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地表清理、土方开挖、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建筑材料装卸、堆放过程造成的扬尘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扬尘。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等文件要求施工,本次环评提出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管理(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要求。
②施工现场要围栏或部分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场地及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
③工地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加强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数,防止带泥行驶。
④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物料等运输车辆遮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严禁“跑冒滴漏”。合理规划施工材料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加强建筑垃圾清运作业项目和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⑤施工期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配置砂浆。
⑥施工期使用国四及以上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符合“双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浇筑废水及各种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主要含有泥沙成分。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设施,排入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期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最近为厂界北侧20m处雅逸新城。为了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以下降噪措施:
①禁止夜间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在夜间需连续作业,必须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协调好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取得民众的理解,避免引起噪声投诉。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物料装卸时轻拿轻放;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③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避免多高噪源同时进行。
④为减少对北侧居民的影响,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敏感点。
⑤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⑥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范围内。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在建(构)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组分有废钢筋、废铁丝、混凝土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防治要求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和项目现场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公众反对意见。

附件:西电9号实验室审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