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西安市莲湖区陕西法士特齿轮
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精齿轴零件生产线关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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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精齿轴零件生产线关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云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68年,是我国最大的以重型汽车变速器、汽车齿轮及其锻、铸件为主要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和出口基地。1986年,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建立新的生产基地,生产场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与枣园南路交汇处西北角,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零部件制造。为了满足市场需求,2024年9月,建设单位依托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和增加生产线,形成年产150万只新能源乘用车齿轴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厂房。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量小,故对施工期进行简要分析。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设备安装焊接烟尘及运输废气,主要来自各种设备运输车辆排放汽车尾气等。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预处理后排放;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THC等,项目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不间断运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所居住及食宿,如厕依托厂区卫生间,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以及运输汽车交通噪声。主要是吊车、电动工具(螺丝刀、扳手等)及车辆运输噪声。为了减少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的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工序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布置,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项目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废包装物等。设备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且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影响也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和项目现场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公众反对意见。

法士特新能源汽车高精齿轴零部件加工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