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陕西环宇百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8日(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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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陕西环宇百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与丰禾路交汇处东北角陕西环宇百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康得新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租赁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2666号天健望湖大观商铺3-6铺,总建筑面积365.21m2,设办公室、实验区等,开展油烟、户外广告设施、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公共卫生检测实验。本项目施工期不进行土建施工,仅在现有场地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装修废气和少量扬尘。在室内装修阶段有少量的有机废气的排放,该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装修时间短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环评要求装修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建议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漆,以减少环境污染。设备安装阶段会产生少量粉尘,应加强室内通风,减轻对室内空气环境的影响,可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相关标准。
(二)废水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装修、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室内装修、设备安装会产生噪声。环评要求施工阶段应以白天施工为主,避免午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保持轻拿轻放,避免突发噪声。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板等废弃板材应分类收集,定期外售或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和项目现场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公众反对意见。

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