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西安市杏园路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关于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杏园路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5日(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84494483
       传真:029-84494483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报恩寺街中段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杏园路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与丰禾路交汇处东北角延长壳牌(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与丰禾路交汇处东北角。项目建设为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约100m2,设置7.7m高的罩棚。棚内设一台四枪双油品和两台6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个埋地油罐位于罩棚下方。南侧辅助服务区,设置2台充电桩,共两个充电车位。位于站区北侧,1层框架结构。项目站房包含便利店、配电间、综合办公室。项目不设洗车房。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8%。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与丰禾路交汇处东北角。项目建设为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约100m2,设置7.7m高的罩棚。棚内设一台四枪双油品和两台6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个埋地油罐位于罩棚下方。南侧辅助服务区,设置2台充电桩,共两个充电车位。位于站区北侧,1层框架结构。项目站房包含便利店、配电间、综合办公室。项目不设洗车房。一:①在项目开工前,所有工地全面施行湿法作业、清洗覆盖等措施。
②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m,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当及时清运,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③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④清理垃圾时,必须用固定容器盛装,或用编织袋装好,统一运往指定堆放地点;清理施工现场前,先用水冲洗,严禁恶意抛撒。拆除临时设施时,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⑤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洒落,严禁车辆超载,经过敏感点应减速慢行,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过程扬尘产生量,降低对沿线环境空气的扬尘影响。
⑥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⑦建筑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⑧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辖区环保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等,并恢复植被。
二:施工期站房、罩棚装饰装修,使用水性漆等涂料,施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建设单位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及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涂料进行施工,项目使用水性涂料,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间门窗打开,保持室内空气的流动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水性漆废气所产生的气味也会渐渐散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适用的施工方式,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将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场地中央,以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本项目所在位置地势平坦,且无地下工程,经平场以后,基本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等,预估产生量约为1t,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装修期间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以及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类,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较大影响。应当分类专用容器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和项目现场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公众反对意见。


       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