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通告(2022年第29号)

近期,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蜂产品、罐头、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4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餐饮食品73批次、乳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2批次、糕点1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酒类8批次、饮料15批次、调味品13批次、豆制品1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饼干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2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世纪金花超市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销售的小西芹(购进日期:2022-06-21),毒死蜱检出1.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西安慧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05-30),吡虫啉检出值为0.10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西安市莲湖区京永便利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05-31),噻虫胺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西安市莲湖区鲜又多百货便利店销售的凉皮(购进日期:2022-05-30),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7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