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2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5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糕点3批次、肉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119批次,不合格16批次;豆制品18批次,不合格5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9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莲湖区白冬饺子馆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09-15),腐霉利检出3.9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西安市莲湖区京永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10-08),水胺硫磷检出0.07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西安市莲湖区晶合蜜水果店销售的徐香猕胡桃(购进日期:2022-09-17),氯吡脲检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西安市莲湖区东锦大老碗面馆消毒的汤碗、盘子、筷子(消毒日期:2022-09-16),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西安市莲湖区清盛斋牛羊肉泡馍馆消毒的大汤勺(消毒日期:2022-09-16),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西安市莲湖区岐府缘餐饮店消毒的汤碗、筷子(消毒日期:2022-09-20),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西安市莲湖区你好签签市井火锅串串店销售的豆油皮(购进日期:2022-09-01),蛋白质检出27.6g/100g,标准规定为≥43.0g/100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西安市莲湖区蜀儿郎市井火锅串串店销售的豆腐(购进日期:2022-09-19),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345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西安市莲湖区谭雅血火锅店消毒的料盒(消毒日期:2022-09-20),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西安市莲湖区旺财餐饮店销售的豆油皮(购进日期:2022-09-01),蛋白质检出28.1g/100g,标准规定为≥43.0g/100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西安市莲湖区周宏军澄城水盆羊肉馆销售的腐竹(购进日期:2022-09-01),蛋白质检出28.1g/100g,标准规定为≥38g/100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西安市莲湖区众人从餐饮店消毒的面皮碗、勺子、筷子(消毒日期:2022-09-20),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西安佳友北京老铺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面皮(购进日期:2022-09-2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0.17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4、西安市莲湖区万记米皮店加工的宽面皮、消毒的勺子、筷子(加工日期:2022-09-22、消毒日期:2022-09-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0.049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5、西安市莲湖区东香煎饼屋销售的嫩豆腐、消毒的碟子(购进日期:2022-09-22、消毒日期:2022-09-22),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0.4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6、西安市莲湖区火候家常菜馆消毒的小碗、炒肉片盘子(消毒日期:2022-9-29),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7、西安市莲湖区王羽腊汁肉店销售的面皮(宽)(购进日期:2022-09-29),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0.048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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