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2021年第4号

西安智慧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15日使用的杯子,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9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西安智慧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餐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向该单位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

二、经调查:导致西安智慧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是清洗设备不符合要求,导致餐具大肠菌群超标。

三、西安智慧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智慧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该单位于2020年11月12日递交整改报告,该单位承诺将规范管理,规范餐具清洗消毒程序。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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