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8号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等6类食品共1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79批次、豆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50批次、调味品1批次、糕点10批次,共合格14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添加剂、禁用农药、微生物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添加剂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马刚驴肉米饭店使用的标称莲湖区北关市场购进的糖蒜,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莲湖区昶丰蓉和餐厅使用的标称无为县襄安镇刘记豆腐坊生产的臭豆腐干,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西安工夫潮膳饮食有限公司加工的玻璃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禁用农药指标问题
(一)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玥旺砂锅店使用的标称莲湖区工农路茶市场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