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1号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1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16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兽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好家人超市有限公司20190124日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北关购物广场销售的西安市欣桥市场(供货商)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陕西好家人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陕西欣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商)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莲湖区汉城鸿都百货商店销售的从欣桥市场(供货商)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莲湖区张睿诚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明喆便利生鲜(配送)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西安市莲湖区碧玺跃百货商店销售的欣桥市场(供货商)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鲜生活生鲜店销售的西安欣桥市场(供货商)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对后续处理过程进行持续跟进,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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