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消毒餐具,饮料,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12类食品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8批次,粮食加工品8,肉制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1批次,均合格,蔬菜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消毒餐具1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莲湖区西安壹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出值为0.0399,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莲湖区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食友餐厅使用的消毒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出值为0.040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莲湖区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食友餐厅购进的豆腐皮铝的残留量超标,检出值为158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西安市莲湖区西安龙湖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出值为0.0197,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西安市莲湖区风浪起餐厅使用的消毒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出值为0.0408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莲湖区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莲湖区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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