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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12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抽检12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所抽食品均均为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