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6号通告中, 位于国亨市场E区6排12.13号的西安市莲湖区鑫沣副食批发部经营的定州市绿沙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生产的西潞园牌紫云英蜂蜜,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编号为SC181040755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食品果糖和葡萄糖含量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5月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西莲)食药监食检告〔2018〕0101009号《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4月6日从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金水市场68号的西安市双生区新创业副食批发部,以5元/瓶进价,购进了2箱共40瓶涉案食品,于4月18日被抽样2瓶,随后向供货商退货38瓶。
三、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其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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