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餐饮食品1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其余为糕点50批次、酒类3批次、食用农产品46批次,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李子快餐店2018年05月29日销售的大肉包子,铝的残留量检测值为501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对后续处理过程进行持续跟进,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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