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18第11号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2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2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关正街分公司20180520日购进的新合恒绿西芹,毒死蜱检出值0.082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530




关于不合格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毒死蜱

    毒死蜱则属于中低毒、有机磷类农药,主要用于粮食、果树、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杀虫。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蜜蜂、甲壳类水生生物毒性较大,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农业部规定,自 2009年 10 月 1 日起,除卫生用杀虫剂、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