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情况
1.西安市莲湖区润大家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032 mg/kg,标准值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2.西安鲜乐稼农产品有限公司的【御选】长豆角(豇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024 mg/kg,标准值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西安市莲湖区象果切切乐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55 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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