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含挥发性有机物及原辅材料、燃气具及其配件、灭火器、车用汽柴油等共计83批次样品,合格产品有83批次。详见附件。特此通告。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含挥发性有机物及原辅材料24批次(含清洗剂、胶粘剂、涂料、油墨),车用汽油16批次,车用柴油12批次,柴油货车邮箱内柴油10批次,油库汽柴油7批次,燃气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2 批次,家用燃气灶具1批次,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液化石油气6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批次,锂电池1批次。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