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共1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128批次,合格123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陕果集市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莲湖区晨贝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云南蜜橘,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环西综合市场张铁柱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西安市莲湖区新剪面食餐饮店销售的本地小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西安市莲湖区发友海鲜酒楼销售的鳝鱼(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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