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7号)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12类食品共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8批次,合格18 批次,不合格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2批次,合格2 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8批次,合格8 批次,不合格0批次;罐头1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合格21 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合格2 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2批次,合格2 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质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紫鑫阁饭庄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海河三鲜煮馍馆销售的大白沙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30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