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15类食品共1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附件3):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4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调味品27批次、豆制品2批次、糕点44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情况
1、西安市莲湖区食社山野云南菜馆销售的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299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莲湖区锦滕聚调料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干姜块,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07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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