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批次,合格 4 批次,不合格 0批次;食用农产品74批次,合格 73 批次,不合格1 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李记毛公湘菜馆购进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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