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共1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附件3):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酒类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糕点7批次;豆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35批次;食用农产品72批次,其中68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情况
1、西安市莲湖区湘遇蜀园餐饮店购买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42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亿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4.59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西安市莲湖区嘉拾汇生鲜超市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豇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087mg/kg,标准值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西安市莲湖区嘉拾汇生鲜超市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1.04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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