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4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7期)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共1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附件3):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饮料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其中35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72批次,其中69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情况

1、陕西在这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龙首北路分公司加工自制的花生制品(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640 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邦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茄子,噻虫胺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西安市莲湖区品道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买的鸡蛋,多西环素检出值为129μg/kg,标准值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西安市莲湖区莹海营养粥店(个体工商户)购买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2.04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