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1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餐饮食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8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蔬菜制品1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10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西关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05-15),噻虫胺检出0.6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星火路分公司销售的宁氏辣椒面(购进日期:2023-02-0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0.1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