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西桃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莲卫公罚 〔2023〕67号 | 2023.8.15 | 1.警告; 2.罚款40000元 |
2 | 孟霞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莲卫公罚 〔2023〕68号 | 2023.8.15 | 1.警告; 2.罚款10000元 |
3 | 何小利 |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莲卫医罚 〔2023〕62号 | 2023.8.17 | 1.警告 2.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