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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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003393 |
发布日期 |
2023-07-23 09:19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市莲湖区名尚足疗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莲卫公罚〔2023〕4号2023.7.21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发布时间:2023-07-23 09:19
来源:区卫健局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名尚足疗店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莲卫公罚 〔2023〕4号 | 2023.7.21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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