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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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003013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15:42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陕西旭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未顾客服务工作案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莲卫公罚〔2023〕3号2023.6.14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发布时间:2023-06-16 15:42
来源:区卫健局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陕西旭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未顾客服务工作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莲卫公罚〔2023〕3号 | 2023.6.14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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