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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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002655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10:38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内容概述 |
发布机关:区卫健局发布日期:2023年5月26日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市莲湖区瑞新力健身馆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泳池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案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莲卫公罚〔2023〕2号2023.5.24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2李文莉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士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莲卫医罚〔2023〕22号2023.5.241警告; |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8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机关:区卫健局发布日期:2023年5月26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瑞新力健身馆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泳池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莲卫公罚〔2023〕2号 | 2023.5.24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 |
2 | 李文莉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 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士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3〕22号 | 2023.5.24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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